领航出书网大数据、人工智能、云计算等学术专著出版,诚邀作者署名出书,省级以上正规出版社出版,ISBN书号+CIP核字号,主编姓名国家新闻出版署备案,可用于评职称
《计算机信息技术应用与人工智能发展》 征集第3主编
《电子信息技术与人工智能原理与实践》 征集第2、3主编
《计算机应用基础理论与实践》征集第2、3主编
《智能化网络工程与通信应用技术》征集第2、3主编
《通信信号处理技术的应用与研究》征集第1、2主编
《大数据时代的计算机信息处理技术研究》征集第2、3主编
《基于云计算的大数据处理技术发展与应用》征集第3主编
《网络应用与大数据分析研究》征集第3主编
关于开展2024年度上海市工程系列人工智能(应用技术类)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
三、申报条件和要求
(四)论文论著/项目技术总结要求
提交任工程师期间撰写的,与本人工作、专业内容密切相关的论文论著或项目技术总结,具备下列条件之一:
1、作为主要作者撰写并公开出版本专业较高水平学术论著(不含编著、教材),须在申报系统上传论著的封面、目录及封底,其中本人撰写的字数不少于3万字。
2、本人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撰写的专业技术论文2篇及以上,其中至少1篇在刊物上公开发表,请确定1篇作为主审论文。
发表论文须在申报系统上传发表刊物的封面、目录、论文内容及封底。
若申报人以外文发表的论文作为主审论文,需同时提供中文译稿,专家审核时以中文内容为准;非主审论文的外文论文请提供中文内容概要简介。
3、本人承担的科研项目、生产项目或工程设计项目的技术工作,独立撰写的字数不少于3000字的项目技术工作总结2篇及以上。
以项目技术总结代替论文的,项目技术总结应阐明项目水平,并写明本人在项目中承担的岗位职责、专业技术能力、创造性作用贡献以及解决的技术难题。
项目技术总结须由单位审核并出具申报人独立撰写的证明。
为确保申报人参与项目的真实性,须同时提供申报人主持或为主参与的项目立项、结项、验收、鉴定等相关材料。
毕业或学位论文、项目(工程)设计说明书、产品说明书,可行性研究、立项申请、验收报告以及测试报告、产品标准、专利申请报告等不可作为送审论文。
评委会将对部分提交的论文进行重合度检查,若申报人已进行过论文“查重”的,可将“查重”报告随论文一并提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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